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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语音室管理制度

语音室管理制度
一.管理员职责
1. 语音室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教务处教学计划安排的课表执行。
2. 管理人员应提前15分钟打开语音室,开启设备,做好上课前的准备工作。
3. 定期清点语音室的物品,严禁任何人将语音室内的物品带出室外,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 节假日前进行安全检查,寒暑假前贴好封条。
5. 中午11:35、下午16:30必须检查所有语音室门窗以及电源,确保安全关闭。
6. 每天清理语音室内垃圾,每周拖地一次,保证清洁的环境。
7. 发现异常情况,设备有丢失或被盗,应注意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
 
二.教师职责
1. 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安排的课表执行。
2. 初次使用语音室设备的教师应接受相关的培训,掌握操作要领后方可使用。
3. 首次上课时,安排学生指定座位入座,并填写座位表。
4. 如在教务处正常排课之外需要使用语音室,必须填写语音室使用申请表,经审批后方可使用。
5.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需使用3505,3506语音室,必须填写语音室使用申请表,经审批后方可使用。
6. 下课后关闭相关设备,切断电源,指导学生关闭窗户,并如实填写使用登记表。不执行者,取消其使用语音室的资格。
7. 教师在使用过程中设备出现问题,要及时向管理员反映,不能随便删改文件、拆卸设备等。
8. 一旦发现设备故障,须及时填写报修单,并送至教学楼3405办公室。
 
三. 学生职责
1. 学生在语音室内严禁大声喧哗、跑动,以保证安静良好的学习环境。
2. 保持语音室内的卫生整洁。严禁将饮料,食品带入室内,严禁将废物遗弃在室内,严禁在设备、课桌、椅及墙壁上随意刻画、污损,屡教不改者取消上课资格。
3. 学生应首先仔细检查本座位上的设备、用品等有无缺损、涂写等现象,如有要立即报告任课教师,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 不经教师允许,学生不得擅自启动设备。
5. 爱护公物,如果故意或人为造成设备和教室物品损坏,要照价赔偿。
6. 严禁将语音室内物品带出室外,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0一二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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