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经院党委研究,现将《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二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设定选区在2014年6月6日之前,认真做好“两代会”代表选举工作。
中共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两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2014年5月27日 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二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两代会”)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党委领导下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形式。“两代会”代表的选举产生是实现上述任务的组织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2号<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代表条件 “两代会”代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凡享有政治权利的在职教职工均可当选为“两代会”代表; 2、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纪守法,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 3、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望; 4、主人翁意识强,积极参与和支持学校的改革和发展,认真履行本职工作; 5、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热心为教职工服务,能正确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 以下情况不能当选为代表:(1)经常无故不参加“两代会”活动,严重失职的;(2)因长期病假或事假、脱产学习等情况,不能参加“两代会”各项活动和履行代表义务的。 二、代表选举办法 1、在学校党委领导下,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分工会)为单位组建代表团,部分人数较少的单位视情况合并组团,学校共设12个选区,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为选区召集人。各代表团推选“两代会”代表,原则上按15%的比例进行差额选举。《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二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2、代表的构成应有广泛性和代表性。其中,一线教职工代表应不少于代表总数的60%;中层干部代表应不少于代表总数的25%;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以及学校民主党派负责人、非中共党员、女性、青年、工人应占一定的比例。学校党政领导和工会、团委负责人,一般应被提名为代表候选人,并分配到有关基层单位履行民主选举程序,不占基层单位的代表名额。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一般应提名为代表候选人。 3、代表的选举程序: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分配名额推荐代表候选人。先酝酿协商,按10%的差额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报经“两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再组织本选区教职工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进行选举时,教职工到会选举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应参加选举人数的半数以上选票时,始得当选。 (2)各选区代表名额分配既包括该选区总名额,又包括各类代表分配名额,各选区选出的代表总数应不大于分配至该选区对应代表名额,各类代表名额的数量不能相互“借用”。 (3)代表选举时,各选区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每张选票所同意的人数,不得超过应选人数,否则视为废票。 (4)代表候选人得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如得票数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者当选。 (5)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清楚。全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全票作废;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部分作废。 (6)各选区将选举结果上报“两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三、代表资格审查 1、代表选出后,由“两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 2、审查当选代表是否符合所规定的条件;是否符合代表结构和比例;是否符合民主选举程序。 3、经审查合格的教职工代表,学校张榜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填写《教职工代表登记表》,并在“两代会”预备会上向全体代表报告审查结果。 4、教职工代表接受学校教职工的监督。必要时可以按照规定程序罢免、更换或补选代表。 四、代表任期 “两代会”代表在“两代会”届期内实行常任制,到期改选,可连选连任。 五、代表团的组成 代表选举产生后,学校成立以院领导为常务主席的主席团。主席团成员须报同级党组织审查,经“两代会”全体代表审议通过。 主席团的主要职责是:主持召开“两代会”,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听取和综合各代表团对各项议题审议的意见和建议;研究确定大会议题中要通过和决定的事项;草拟大会决议;处理大会期间发生的问题;完成大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席团成员在“两代会”代表中产生,学校党、政、工、团领导,各代表团团长应作为候选人,一线教师以及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应占一定比例。 大会主席团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出建议名单,经全体代表讨论通过。 六、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 召开“两代会”全体代表会议时,可以邀请学校老领导,离退休教职工为特邀代表;不是代表的中层干部、学校民主党派负责人、正高职称以及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教职工为列席代表列席会议。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无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4年5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