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关于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公共科目继续教育培训考核的通知》(锡人社发﹝2018﹞27号)精神,从2018年1月起,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公共科目继续教育的培训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核对象
我校所有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重点目标是拓展知识、开阔眼界,启发创新思维。2018年起,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必须完成1个公共科目的培训考核。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从下列公布的公共科目目录中选择学习。
推出年份 | 公 共 科 目 |
2022 | 《后疫情时代生活面面观》 |
《民法典与安全生产法解读》 | |
2021 | 《从零到一全面学透区块链》 |
2020 | 《5G-走进万物互联新时代》 |
2019 | 《智能制造的关键趋势》 |
《大数据与云计算》 | |
2018 | 《专业技术人员诚信建设培训教程》 |
《专业技术人员互联网时代电子商务知识培训教程》 | |
《全面深化改革 实现文明发展》 |
按相关规定,2014年7月(含)后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完成第六轮公修课培训考核;2014年7月(不含)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完成第五、六轮公修课培训考核。对上述应完成而未完成第五、六轮公修课培训考核的人员应选择另外1个科目或2个科目的培训考核。(第五周期《专业技术人员科研方法与论文写作》或《专业技术人员心理健康与心理调适》,第六周期《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
三、培训考核
专业技术人员公共科目继续教育培训主要采取在线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依托无锡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学习平台,实现培训及考核全程在线操作模式。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在线学习平台进行实名注册、登录、在线选课、在线学习、在线考试等操作(网址:https://61.160.99.102:8031/WXJXJY/Login.aspx)。考核未合格者可补考。具体操作详见“无锡市专业技术人员公共科目继续教育培训考核操作指南(见附件)。
四、组织管理
专业技术人员公共科目继续教育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规划和管理,具体职能部门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公共科目培训和考核工作委托无锡市人力资源开发培训中心负责实施。公共科目培训和考核服务咨询电话:市人力资源开发培训中心,0510-82419275。
五、证书管理
完成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放《无锡市专业技术人员公共科目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合格证》,证书采用电子证照方式,可直接在网上打印。
六、费用及教材
专业技术人员免费参加公共科目培训和考核。教材由学员自愿选购,按实收费,学员可在网上选购,也可到市人力资源开发培训中心(市广瑞路2号,人力资源市场一楼服务大厅39号窗口,电话:82829485)现场购买。
七、其它
专业技术人员要主动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和考核,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考核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晋升、聘任专业技术资格(职务),不得进行资格、执(职)业资格注册,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
各学院(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公共科目继续教育的培训考核工作,强化继续教育年度考核工作,引导和鼓励专业技术人员自觉参加继续教育,确保公共科目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扎实有效地组织实施。
附件:无锡市专业技术人员公共科目继续教育培训考核操作指南
人事处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