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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课部工作职责

1. 负责本部门教职工的教育与管理工作。确定各岗位职责,安排各岗位人员,对各项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2. 负责健全和完善本部门管理制度。根据目前学校基础课开设的实际情况,完善教学相关制度,包括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教师进修制度、课程建设制度(带头人)、听评课制度、教学质量监督制度、考勤与请假制度等。

3. 负责本部门教学计划的编制与管理。根据全校各专业不同的培养目标及相同的公共基础课的设置情况,会同各专业领导商定公共基础课的开设,负责编制公共基础课的教学计划方案,以及分阶段目标和实施步骤。

4. 负责组织实施教学计划,维持正常教学秩序。负责学校公共基础课各项教学任务的落实和实施工作;责成各教研室主任对主讲教师的履行职责情况和教学进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督促;核实教师的教学工作量;组织期初、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期末教学总结;协助教务处加强题库建设;执行学校有关听课制度的规定,定期对教学秩序进行检查与监督。

5. 负责组织全校普通话培训和测试的相关工作。

6. 负责对基础课教学过程与教学质量实施有效的评估。

7. 协助教务处做好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等相关工作。

8. 负责教研室管理。做好部门建设及各教研室的建设工作。

9. 负责师资培养与管理。负责本部门教师的选拔、聘任、培养、管理工作和教师业务考核、评优评奖、教学违纪处理等;做好新教师培养工作;拟定教师引进计划,根据人事处的安排,组织拟引进教师的试讲、评议工作。

10. 负责本部门科研工作的管理与服务。配合科研处做好本部门教师的科研课题立项申报、结项工作和科研经费的管理工作。

11. 负责本部门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12. 负责本部门党建、安全、宣传和分工会工作。

13. 协助各院(部)做好班级学生管理工作,推荐老师

担任班主任工作,贯彻校学生管理制度,对学生管教管导。

14. 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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